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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关键词:贿选- -

                                      

——写在全国18个省区市、30万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夕
孟庆尧

今年全国将有18个省区市的30万个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民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就在这个通知下发前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一直是群众、各级政府、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贿选是怎么发生的?如何看待选举过程中的贿选?如何看待贿选现象存在的农村基层民主?人们在剖析、在争论。人们担心农村这块民主的试验田会因贿选的出现而遭受挫折,也有人通过质疑此类选举的合法性,进而质疑农民的民主素质、质疑在中国推行民主的意义。鲁北地区赶在这次18个省区市之前完成了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期间笔者耳闻目睹了一些类似贿选的事情的发生,对相关问题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本文所列举的现象,按照民政部的标准,哪些属于应该属于"一般人情往来"、哪些为贿选有待读者去判断,但我想理清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放是事件发生的具体环境中去看待这些事情的发生,也许能对全国30万个村委会即将展开的换届选举提供一点借鉴。

刘村电线秆子上的标语:"吃爹、喝爹、不选爹!"  

前一天刘村搞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当天晚上刘村大街的电线秆子上帖出了这样的标语:"吃爹、喝爹、不选爹!"第二天一早看到这个标语,有人禁不住哈哈大笑,有人捂着嘴偷着乐,也有人变颜变色,嘀嘀咕咕的咒骂。听村民们说,对待这次选举,有意参选的五个人都使上了吃奶的劲。正式选举前一个月就有人到处串门拉选票;再后来有人开始宴请亲朋好友、街坊邻里;临近选举前,有人干脆提上整桶的油、整条的烟、整箱的酒,趁着夜色象耗子一样满街上窜,去拜门子,拍胸脯,说好话,争取大伙的支持。一场选举下来,必然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当选、有人落选。于是,就出现了电线秆子上的标语。人们分析,这标语,可能是落选者的报复,也可能是当选者的栽赃,也可能是局外人搅浑水的调侃、拿参选者开涮。通过这条标语,贿选这种本来应该属于私下的行为,一下子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刘村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这次选举,附近几个村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类似的问题。根据到周围几个区县的了解,在鲁北地区已经举行选举的村,这一现象比较普遍。竞选者向村民们赠送的物品也大都是价值三五十元的日常生活物品,再就是请吃请喝。  

据基层的干部群众反映,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数这次选举程序最民主,竞选者和选民的积极性也要数这次最高,而选举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也数这次最为明显。如何解释这一现象?要弄清这一问题,首先要找到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贿选产生的根本原因。  

也许有人心怀为群众办事的意愿参加竞选,但身在贿选的旋涡里,不得不随波逐流。但是,自己掏钱买官就为了"为人民服务",这从人情上、从正常的逻辑上都讲不过去。说贿选大都为了满足私心杂念当不过分。  

政治背后的经济利益,使得竞选者舍得"投资"。正所谓"没有三分利,不起早五更",很多竞选者之所以贿选,看中的还是村干部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在鲁北,有一些村地处油田开发区,因油田占地补偿村里有比较丰厚的公共积累。按照油田的政策,在村里每打一口井,就要支付给村干部数千至一万元的"工作费",目的是让村干部帮助他们处理和老百姓的关系,减少开发过程中来自地方上的麻烦。有些村的油井数量多达七八口,不说侵吞公共积累,单是"明着"的这块"工作费",就足以让竞选者争破头。还有个村,过去几届换届选举都是几个老"负责的"在争夺,这次突然杀出五六个小青年参选。外人对此不解,村里的明白人道出了原委:"即将开始的南水北调工程途经该村,一大笔占地补偿费马上要发到村里。"当然,类似有巨大额外收入的村毕竟是少数,但其他普通的村也并不是没有"油水"可捞。按照有关规定,村集体可以按全村总耕地面积的5%预留机动地,一个800人、人均2亩土地的村,可以预留机动地80亩,按每亩500元承包费计算,每年可得4万元。4万元不是个大数目,但近几年有些村干部打着兴办公益事业的旗号,一次性将机动地承包15年,15年的承包费是60万元。这个数目对经济状况并不富裕的鲁北农村来说,可就值得掂量掂量了。还有就是一些工程承包商也积极加入这次选举。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各村普遍增加了一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街道拓宽硬化的工程。工程承包商们的参选、并且采取贿选这一手段,其目的当然不言自明。对贿选者而言,如果单纯着眼经济收入,投入产出是本再清楚不过的明白账。从这一点上看,现在贿选不可怕,如果不对上台后的村干部加以有效制约,将来任由他们翻本才真正可怕。  

为经济利益而贿选,所反映的,一是村干部还能够支配相当的经济资源,二是村干部在支配这部分经济资源上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民政部这次的《通知》也谈到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监督制约问题。不管集体积累多么丰厚,村干部有多少可供支配的经济资源,只要监督和制约有效,他们没有中饱私囊的预期机会,他们就不可能在选举时大把的"投资"。  

为巩固传统势力、为争口气、甚至为复仇,有些人在竞选上也"不惜血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已经搞了几届,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有人"上台"、有人"下台"。上台者因下台者下台而上台,下台者因上台者上台而下台。一上一下之间,积累了许多的恩恩怨怨。这些恩怨,不可避免的要在这次选举中表现出来。有一李村,老李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村里"负责"近二十年,家大业大脾气大,村里人都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他一跺脚连镇上的领导都得气短心慌。就在上次换届选举时,他出人意料的被本村另一大姓的一个毛头小伙子赶下了台。小伙子上台后组织"秋后算帐",老李书记兼主任被弄了个缓期兼开除党籍。背了这么个包袱他想"翻起点子"是不可能了,但老子倒下有儿子。这次选举他在外做生意财大气粗的儿子走向了竞选的前台。有人劝说这小李:"你在外挣钱,何苦回来搅这趟混水?并且你平日跟村里的老少爷们接触不多,谁会把票投给你?"这小李说:"他们把我老爸折腾的要死我岂能罢休,村里人不认识我不要紧,就怕他们不认识钱!"  

"不蒸馒头蒸口气",这种想法无可厚非。如果每个竞选失败者都缴械投降、伏首称臣,世界上就没了竞选一说。但是,如果动辄把竞争对手视若寇仇,非要拼出了你死我活,就背离了民主的本意。在具体竞选过程中,不是靠"政策"、品行和能力,而是使用收买的手段,同样有违民主的初衷。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在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程序的同时,也应该高度重视农村民主文化的养成。  

贿选现象的出现,首先反映的是竞争的加剧。一票难求,是这次选举中竞选人普遍的反映。随着村民委员会直选的推行,选民的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他们开始普遍看到投票的结果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选举并不仅仅是几个"官迷"在争权夺利,因而不再把手中的票看的可有可无。他们已经不好骗、也不好糊弄,没点过硬的东西让他们信服你,他们不会轻易的在投票时选择你。临近选举,有些竞选者扪心自问,觉得自己与竞争对手相比,论关系、凭威信难以取信于民。于是就打起了请客送礼的歪主意。听说有人贿选,那些本来对自己有信心的人也慌了神,你送我也送、谁服谁?这个村出现贿选,消息一扩散,附近村也很容易无师自通。这股风就这样刮了起来。  

此类现象的出现,还反映现行选举程序、或这个程序在执行中还有漏洞。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些省份的选举办法有这么一条规定:"在村民居住分散的地方,可以设立流动票箱。"什么是居住分散?居住分散的标准是什么?没有具体规定,而由这一规定所设立的"流动票箱",却为贿选打开了方便之门。在有些村,往往是前一夜竞选者派亲信把礼品分发下去,第二天他再派亲信抱着票箱上门敛票,这样以来,谁还能够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制度本身存在着漏洞,也不能仅仅责怪他们去贿选。如果给选民一个不受外来干扰的、秘密填票和投票的空间,真正确保选民秘密填票和投票,问题原本也可以解决。问题是有些选举办法本身存在漏洞,再加上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选举工作面广量大,在人员场地受限的情况下,两个"秘密"有时难以保证,这就给一些贿选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贿选是"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其实群众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

在知道什么是选举之前,我先知道了什么是贿选,这还应该感谢当年的曹琨大总统。村民委员会选举,毕竟不同于曹琨选大总统。当年曹琨大肆贿选,视国会的民意代表为猪崽,而那些民意代表出卖的,与其说是自己手中的选票,不说说是他们所代表的民众的利益——拿别人的利益做交易,自己白赚便宜。曹琨只要把国会民意代表人数的一多半办挺,就等于夺得了全国人民的意志。这种情形同现在某些人通过贿赂人大代表夺取行政首长职位相类似。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贿选,村民选择的是直接管理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他们切身利益的人,如果他们只顾眼前利益、眼睛被一桶花生油、一条烟、一箱酒、一顿饭所蒙蔽,而轻率的投出自己的选票,最终出卖的将是自己的直接利益。贪图小便宜,最终吃大亏的是自己。即使是当时看不到这一点、他们终将认识到这一点;一届选举看不到这一点,两届、三届以后早晚会看到这一点。  

鲁北王家庄临近国道,村民老王在国道边经营着一家农机配件铺面,生意一直很红火。他满脑子生意经,平时从不和村干部犯来往,村里的大事小情也从不介入。前些年他想扩大铺面,又想接通村里的自来水,就去找村干部帮忙。村干部不仅不帮这个忙,而且告之他的铺面土地使用期限已到,要他扒房子腾土地。老王认为这是村干部在难为他,他一气之下参加了今年的选举,非要凭自己的财力和村干部斗个输赢。选举前夕,村里能进去的门他都跑到了,有半数以上的户接受了他的礼品,为此他前前后后花掉了两万多元。按照他的想法,这是先支上定金,选举日到来时再把住票箱,把接他钱的人的选票全部收在手中,自己集中填写、集中投票。真到了选举那天,选举现场设立了秘密填票的房间,除了投票人,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老王登时傻了眼。第一轮投票,老王勉强进入了候选人行列,但得票数在候选人中垫底;第二轮投票,老王被无情的淘汰。老王花两万块钱买了这样一个教训:想参加竞选,花钱能影响民意,但在健全的程序中,仅凭钱难以左右民意。  

有竞争才有贿选,而竞争者各有各的基本选民,这些基本选民,大体上是竞争者的同宗、同族、姻亲、邻里、同学、相好朋友。这里说的贿选,一般是竞选者为巩固其基本选民、或为拉拢"中间选民"而使用的小恩小惠。竞选者在谋划"贿"谁、不贿"谁"时肯定要精心取舍,"贿"了不该"贿"的只能产生反作用,没有人傻到如散财童子般"普撒甘霖"。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带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当事者不直接出面,而委托他的亲属或朋友出面,找个答谢的借口,以人情往来的形式进行,双方一般心有灵犀,彼此心知肚明。  

所谓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碍于人情面子,小恩小惠会对选举产生某些影响。但有一点,竞选者无论贿选与否,他们必须让群众大体看的上眼去,没人愿意选出个不干事、贪心重、瞎胡闹的主。我们的专家学者往往从自己对农村有限的了解出发,坐在书斋里用自己的高智识来想象农民的愚昧和短视,而选举实践证明,村民并没有专家学者们想象的那么弱智,对选举中的是非曲直他们也有他们清晰的判断。贿选者有他们自己的算盘,而多数群众不见得就一买即通。有钱能使鬼推磨,然而群众也会算自己"推磨"所得的"劳务费"是否合算。刘村电线秆子上出现的"吃爹、喝爹、不选爹!"的标语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的确有村民请照吃、礼照收、就是不投贿选者的票!到刘村与部分农民谈起那个落选的贿选者,他们说:"还给俺送礼,就他那点德行谁不知道?他种地跟人争地边,住家跟人争宅基,别人圈里的一个牛粪蛋他都想揣到他家的庄稼地里去。谁不知道他肚子里的花花肠子,无非是瞅着村集体账上那俩钱儿眼馋。要让这样的人当了官,还有咱老百姓好日子过?他自己爹娘一年都摊不到他一桶油,他怎么会一下子大方到拿油全村的去送?平日里对街坊四邻攥拳瞪眼,谁家有个大事小情他一毛不拔,临选举了、想当官了才想起咱们是他的叔叔大爷?这是‘现上轿现扎耳朵眼'。他送礼咱不收、请客咱不吃会明着得罪他,收他礼、吃他饭是给他面子,鬼才会投票给他。他还好意思贴标语骂人,下次他还请、还送,我照吃、照收,还是不选他!"我想这就是农村民主的进步。有了这次血本无归,这位贿选者怕不会再搞第二次了。如果谁在台上把各项村务做的井井有条、还不贪不占,而且他能在平日里一些人情来往的节骨眼上自己掏钱给每家都搞点物质"恩惠",我相信群众到时候不会不选他;而临时抱佛脚,明天闺女就要出嫁了、今天才想起给他扎耳朵眼,这套把戏骗不了几个人。  

民政部的《通知》中提到了"人情往来",这个概念,我认为很实际、也很有针对性。人情往来是农村社会交往的重要内容。在平日里,维系人与人、户与户之间的关系的,除了生产、生活中的相互帮忙,再就是大节小令、婚丧嫁娶、娘生日孩满月的相互吃请、互赠礼品,收获了瓜果桃李互通有无。在东北的某些村,谁家杀了猪,全村每家送一碗猪肉炖粉条。家家户户祖祖辈辈住在一起,遇事求得一个照应也属情理之中。一碗猪肉炖粉条和一桶花生油究竟有多大差别?先不说此类"贿选"能不能抓到"现行",即使抓到,如何去认定这是贿选而不是人情、那是人情而不是贿选?某竞选人选举前夕送给他的穷邻居一桶花生油,这个穷邻居是他嫂子的表哥,在相送时被他的竞选对手抓个整着,连人带"脏"一并拿来见官,这个案子政府如何认定?中国有多少个村?这些村有多少个户?这些户有多少个有选民资格的人?政府究竟有没有管得过来的可能?这么说,并不是说政府可以对类似的贿选事件不闻不问,而是说水至清则无鱼,对于纷繁复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而言,如果纠缠进一碗猪肉炖粉条与一桶花生油区别的认定上脱不了身,那就什么也做不成。所谓宜粗不宜细,民政部的《通知》也许不是完美的,但它提供了一个大致的界定,这个大致的界定看似线条太粗,但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会更有效、更有针对性。  

有个地处边远的小村,为有名的"三不管"地界,多年来一直是个村霸"当政",选举前夕,他通过大喇叭向全村说:"快过年了,我给老少爷们每家准备了一桶花生油,谁要看得起我,就来我家提。再过几天又要选举了,到时候还要靠大家多捧场。"这话说的很明白:谁不去他家提油,谁就是看不起他,谁就会在选举时不捧他的场。谁有这胆子?于是,大伙三五成群的来到他家,将油提了回去。选举那天,村口突然驶来四五辆小汽车,车上座着十几位横眉立目的小伙子。村霸告戒大家:大伙都要配合选举工作,不许捣乱,谁捣乱我的朋友们就会过来维持秩序。选举顺利举行,村霸再一次高票当选。当选后村民们传说村霸不高兴,对外扬言:"真有大胆的,连老子的礼都敢接!"大伙一合计,又纷纷把提来的那桶油给村霸送了回去。  

类似村的问题影响恶劣,但更容易解决,因为村霸的公开贿选和动用黑社会威胁村民,都有可以掌握的证据,并且随着法制的健全和村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此类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去年炒得沸沸扬扬的"老窑头"事件,竞选者公开贿选,以每人2000元的价格买票。鲁北某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几个竞选者为拉票公开开出价码,谁选他给谁一部小灵通。类似这种情况,政府只要想解决,对贿选当事人一抓一个准。放在农村现实中去看,这都是些特殊情况,对于社会状态平稳、村集体缺乏公共积累的绝大多数村来说,更多的是"仨核桃俩枣"似的"贿选",且真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情况很少发生。你说它是贿选也可以,你说它是人情往来也可以;它可能会对选举产生影响,对选举的影响也有限。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也许我们从一开始的指导思想上就错了。各级的文件上都在要求,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把那些"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甘于牺牲,无私奉献,一心一意为群众谋福利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村干部脱离现实的生存环境,而"甘于牺牲、无私奉献"本身就是空想。我们选的是村干部,选的不是神仙。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和近代以来的思想觉悟观,总把人的崇高凌驾到人生存的本能之上,寄希望于用政治觉悟去自我约束。村干部不会不食人间烟火,他们也要生存、也要养家糊口。要他们与人为善也许他们做的到,要他们助人为乐也许他们做的到,但如果要他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去甘于牺牲、无私奉献,这个要求本身就是混蛋逻辑。从这个要求出发去看待村干部的竞选动机、竞选手段和未来的"执政"方略,不出问题才怪。作为村落的精英,竞选者甚至比一般村民更懂得物质利益的重要、更知道如何更多的去获得物质利益。作为政府,与其拿谁也不会信服的、虚幻的政治道德教条约束村干部,不如面对现实,面对他们趋利的本能,明确划定哪些竞选手段是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使用了不允许的竞选手段会得到什么处罚;上台"执政"后什么是你该拿的、那是你的报酬,什么是你不该拿的,拿了要接受惩罚。这会比用空洞的政治道德教条去约束有效的多。让他们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防止他们得到他们不应该得到的,这需要制度和机制的健全。  

民政部的詹成付司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待贿选,应该一面坚决制止一面小心区分;既要严格要求,使贿选无由发生,又要注意因为规定太死而妨碍选举。"是的,对待贿选,证据确凿、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当然应该严肃查处;但鉴于农村社会的复杂,单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贿选抓贿选,最终治了标难治本,关键问题是抓住贿选问题发生的根由,对症下药,"使贿选无由发生"。具体措施我看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减少村干部非法牟利的可能,从而弱化他们强烈的牟利预期;第二,让弹劾与罢免成为与选举一样的民主常态,让"出格"者付出应付的代价,以示惩戒、也以儆效尤。一旦人们意识到贿选是个收益低、高风险、一招不慎便血本不归的买卖,也就必然减少"投资"的热情。  

贿选肯定是件坏事。它直接影响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恶化了民主的形象,影响了人们对加速民主政治进程的信心。但是,如果视这些贿选现象为洪水猛兽、引发贿选恐慌也大可不必。

基层民主发展的"初级阶段",请对农民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的发育抱以宽容  

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贿选并非民主制度的专利。所谓"选",在这里是选择一个或几个人、并赋予他们一些具体的权力的意思。在推行民主选举之前,也是有"选"的,拥有这个选举权的,是上级有实权的少数领导人,而"参选人"要想被上级有实权的少数领导人"选中",也经常采取"贿"这一手段,只不过这个贿选是暗地里的交易,故外界知道真相的少;民主选举制度的推行,改变了传统的授权方式,村干部权力的授予变过去来自上级有实权的少数领导人,为来自群众手中的选票,而贿选者的目光,也必然随着这一改变,由只盯着"上面",转移到"下面"。也就是说,现在要想当选,必须首先赢得群众的好感。如果说自己的品行、影响和能力不足以赢得群众的好感,没有必胜的把握,也就难免要想另外以一个简单实用的办法了——贿选,也就成了他们的选择。选票散落在分散的选民手中,要向他们行贿,人多嘴杂,影响也必然大。  

贿选现象一直存在,过去是"收买官心",现在是"收买民心";过去是少数有实权的领导人从中获利,现在是部分群众从中获利,根据所谓"挑选烂苹果理论",后一种"烂苹果"毕竟比前一种要好一些。制度的完善终将让竞选者失去贿选的兴趣,而选民会意识到为贪蝇头小利而出卖自己的民主权利得不偿失。  

农民只有在参与选举中才能理解和掌握选举。正如詹成付司长所言:"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培养、锻炼出来的。"农民的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需要"培养、锻炼",并且在"培养、锻炼"中还少不了摸爬滚打、甚至要走一些弯路。不能指望交给农民一纸选举办法他们便会当家做主,也不能指望教会他们怎样当家做主后再组织他们参与选举。正如一夜实现不了共产主义一样,也不能指望广大农民一夜成为高素质的选民。村民委员会选举在中国农村已经推行了数届,但比起数千年的专制,民主在农村的出现还非常短暂。刚刚接受一项全新的社会制度,出现一些问题不奇怪,关键是我们要以一种包容的心态去对待这项新的社会制度和其伴生的一些问题。随着农民民主意识的提高——这种提高不是通常所说的境界和思想觉悟的提高,而是最终他们会领会到自己手中的一票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他们在决定把票投给谁时会越来越谨慎从事。是否接受贿选、是否出卖自己民主权利这一选择的过程,最终会强化他们为自己选择负责的意识。当然这个意识的形成需要时间,为看透问题的真相也许他们要付出一笔学费。而政府应该做的,就是避免让群众付出更多的学费,缩短他们认识的过程。要让群众知道,民主不仅是权利,也要承担责任,也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不是政府恩赐一套民主权利给你,而是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应该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必将在不断行使民主权利和承担责任中得到提高。  

民主选举要想为广大农民认识、接受、掌握,最终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需要时间、也需要经历和实践;需要付出成本、甚至经受挫折。包括贿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也只有在具体选举操作的过程中才能被发现,也应该在具体选举操作的过程中去解决。问题的出现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提醒政策的跟进。没必要因贿选的出现动摇对选举的信心。  

《京华时报》载: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三村村民孙德顺,在竞选村委会主任一职的前夕,有人在厕所里帖出启事,这些启事留有孙德顺的电话,并称只要投票选他为村主任,每张选票可得500元。本来一直为村民看好的孙德顺在众多竞选者中成为第一个落选者。孙德顺认为,是公厕里贴出的"贿选"启事败坏了自己的声誉,从而导致自己落选。我们先不评论这件事的理和非,起码它说明一个问题:贿选不管在竞选者眼里还是在选民眼里,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在基层民主发展的"初级阶段",农民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的发育需要一个宽松的环境。多年以来,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往往一有风吹草动人们便质疑农民素质、质疑在中国农村推行民主的可行性。个别地方在推行农村基层民主上甚至走一步、退两步,千方百计去限制农民的民主权利,生怕农民滥用自己的民主权利,生怕农民分不清是非曲直,生怕农民被坏人所操怂。在解决包括贿选在内的一些问题、规范民主选举程序上,各级政府当然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但也请相信农民的智商和判断力,他们不会为区区一桶油而葬送自己的良知的;即使是为一桶油而葬送自己的良知,他们也不会为一桶油而葬送自己的根本利益;即使是某一次他们葬送过自己的根本利益,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用不了太久,他们就会意识到拿自己的根本利益跟那些"野心家们"手里的一桶油做交易不划算。  

就贿选者本人而言,有这样一个铁律他们难以逃脱:贿选为上台,上台为翻本,翻本会下台。他们提着礼品拉票时村民们也许不会拒绝、个别人甚至欢迎;然而一旦这些人上台后不顾吃相的大吃大嚼、不顾廉耻的大贪特贪,相信群众不会不言不语、无动于衷,至少等到下届选举他们必定会还以颜色。本届在鲁北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已经有很多贿选者陪老本的例子。让这些蔑视群众智商和判断力的家伙们出点血、付出点代价也未尝不可,也应该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是民意不可欺、民意不可违、民意不可买。从这个意义上看,民主选举的过程,也为选民和竞选者相互认识、相互了解、彼此掂量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机会。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站  发布时间:2005-02-12


- 作者: yqdht 访问统计: 2005年02月12日, 星期六 22:23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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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cassock   2005-05-24 11:06:03 

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评论人:匿名网友   2005-02-21 08:31:36 

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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