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年的回顾与思考之四
2004年秋,就在"郎旋风"刮起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大讨论的同时,另一场针对地方政府劫掠民有企业的维权运动正在持续开展。8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第73次中国市场经济论坛。于光远、朱厚泽、江平、何伟、孙琬钟、杜钢建、晓亮、张曙光、宋养琰、李义平等23位专家学者在会上发言,谴责陕北地方政府强行接收当地民有石油企业的不法行为,声援民有企业家和农民为维护自有产业而进行的斗争。
这场掠夺与反掠夺的斗争始于2003年3月和5月,延安市安塞县和榆林市定边靖边两县先后分别组织了大量干部和警察,强行接管了这些县的一千余家民有石油企业,激起了强烈的反抗。
陕北的石油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907年,就在延长县打出了第一口油井。但由于油藏规模小,产量低,成本高,无利可图,一直处于停顿状态。1949年后成立延长油矿管理局,生产仍无起色。1958年,石油部把延长油矿管理局下放到陕西省政府。1966年,省政府又下放给延安地区。70年代,石油部组建的长庆油田进入陕北打井钻探,也收效甚微,有所谓"井井有油,井井不流"之说。1986年9月,国务委员、石油部部长康世恩指示:为了摆脱陕北石油业的困境,延长油矿可以"允许多层次承包,一直包到县、镇、乡"。长庆油田的有些地方也可"交给延长油矿对外承包,依靠群众低成本打井"。贯彻这一指示后,陕北石油生产的面貌有所改变。1994年4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签订《关于联合开发陕北地区石油资源的协议》,从总公司直属的长庆油田的开采范围内划出500平方公里,从延长油矿的开采区域划出580平方公里,由所在市县组织开发。此后,各市县纷纷成立钻采公司,但由于缺乏技术和资金,这些公司都业绩不佳。于是,市县政府争相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省外投资者前来开发石油资源,也欢迎本地农民集资承包。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全国各地的投资者纷至沓来,本地农民也踊跃集资。地方政府为他们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各个企业分别同县政府或钻采公司签订协议,以和县钻采公司联营的名义,开始钻探和采油作业。到1996年,延安、榆林两地的联营企业共达一千五百余家。1998年底,各县石油开发总投入已达50.5亿元,其中联营的民有企业32.9亿元,共钻井5561口,年产油量168万吨,累计实现税利11.3亿元。
民有石油企业的发展,一方面带来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发的可观绩效也使中石油直属的长庆油田对让出500平方里采油地段产生悔意。根据他们的反映,1999年12月,国家经贸委等五部委组织调查组到陕北调查,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于22日发布了《印发〈关于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的调查报告〉的通知》,即所谓"1239号文件"。通知要求陕北地方政府"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活动的作法","根据联营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划转、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多种形式,进入延长石油工业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在原属长庆油田开采区的油井,"由长庆局采取评估赎买的办法予以收回,或由长庆局和陕西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协商解决。"
面对1239号文件,采油各县从地方利益出发,不仅没有贯彻执行,而且提出更加优惠的条件,鼓励投资者扩大经营,并吸收新的投资者,从而掀起了石油投资的新高潮。仅靖边县就新批区块600多平方公里,收款五千余万元。两地区参与投资者一万余人,多数是当地农民。有的村庄有60%至80%农户参加了投资。民有石油企业的蓬勃发展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利益,以靖边县为例,1995年以前,全县年财政收入约只500万元,2000年达1.9亿元,2001年达2.46亿元。该县税收有90%以上来自石油企业。此外,石油企业每年还交纳扶贫费4817万元,道路井场补偿每年1970万元。仅此两项,每年就贡献6787万元,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赞助费还不算在内。定边县的业兴石油开采公司几年来上缴税费共达1.5亿元。石油开发还促进了相应行业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农民进入小康。据北京大学的一个"暑期社会实践小组"四名学生对靖边县50家参与石油开采的农户的调查,在油井开发前,每户农民的年收入平均1046.47元,其中多数只有300——500元。在投资石油企业后,人均年收入增加到17591.05元。
谁也没有料到,民有石油企业的蓬勃发展,竟然引起了一场并吞民企的争夺战。
2002年7月26日,中石油集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陕西地方石油企业的整顿与重组的意见》。这个文件提出:"陕西地方石油企业不能走省内重组的路子。""我们认为,把陕西地方的石油企业整体并入中国石油集团,既是理顺石油管理体制的关键所在,又是彻底解决陕北地方石油开采秩序混乱的根本途径。"并且明确要求,凡是1239号文件发布之后逆风投入开发的油井,资产一律没收。针对中石油企图吞并陕北石油企业的强悍做法,陕西省政府在2002年8月、2003年1月,两次上报国家经贸委,恳请国家允许地方政府自主整顿。地方政府竭力争取自主整顿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里面包含着他们的巨大利益。仅以税收为例,长庆油田每采一吨油,县级财政仅能收取12.4元,而地方公司采一吨油,县里可征税400多元,其他苛捐杂税和官员可以从中捞取的好处就更不用说了。
为了争夺民有石油企业,占地利之优势的地方政府便抢先下手。一个偶然事件加快了地方政府的步伐。2002年9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陕西省吴旗县少数官员参与石油开采事件。接着,国家经贸委和监察部领导人分别带队到陕西督查石油整顿。10月15日,陕西省政府在吴旗县召开整顿石油开采的汇报会,会上决定彻底取缔所有"联营"开采石油的公司,收回"三权"(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榆林市在11月6日召开的第17次市长办公会议规定,在清理整顿期间,公检法司"不得受理和支持影响、阻碍油井资产归并重组的一切诉讼和上访。"2003年3月12日,延安市安塞县开始收回油井。他们出动了40余辆警车,公安、武警和检法两院的法警200余人,钻采公司的"棒子队"60余人,由县委书记亲自带队,前往油区,将投资者和工人赶出住所。当地农民400多人出来拦阻,遭到警察和"棒子队"的殴打。县委书记说:"谁敢反抗,就地逮捕,就地宣判,就地执行。"结果抓捕了四十多人。5月8日,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批评榆林市整顿油井不力,责令市政府在5月底以前将油井全部彻底收回,"否则,将追究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在这个死命令的督促下,5月23日,定边县派了800多名干部进驻井场,"采取强硬措施,全面接管油井。"在靖边县,据《靖边报》5月28日报道:"5名副县级领导向县委立下‘回收不彻底,摘去乌纱帽'的军令状。随后,各单位抽调的1600名精兵强将背起铺盖,分头进驻遍布在山山峁峁、沟沟岔岔的私人油井场。他们将在四天内摸清单井产量,规定发油程序,彻底接管私人油井,于6月7日前领‘三权'回娘家,迎接全县资源开发新曙光。"榆林市政府在5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政府接管油井后,原投资者及其雇佣人员必须限期一律退出油井,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6月14日,榆林市政府又发出"55号文件",要求各县"先接管,后清算,一次清算,一次到位,原投资者彻底退出。严格执行无偿收回政策,凡投产满5年,投资收回的油井无偿无条件全部收回。"
在这个劫夺人民财产的暴力事件中,有一个问题必须澄清,即:民间是否有权开发石油资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6年3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人依法采矿。"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乡镇集体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康世恩在1986年指示允许民间开发石油资源,1990年又一次加以肯定,都应视为中央政府对民办石油企业的支持。2001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其中指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凡是对外开放的投资领域,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进入。"而根据同年3月4日国务院批准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石油、天然气及低渗透油田,都在允许外商开发的范围之内。所以,陕北民间开发石油资源,并无违法之处。何况民有石油企业是在中石油总公司和陕西省政府1994年协议划定的范围内开采,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有的县以1999年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的1239号文件为收回油井的根据。但是,即使放下这个文件本身是否合法不说(有的专家已指出它是违法的),文件也只是规定要"采取划转、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多种形式",并没有说要"无偿收回"。更何况地方政府2000年置1239号文件于不顾,大事招商引资,已经违反文件规定在先。投资者参与石油开发是与县政府订了协议的,县政府撕毁协议,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现在竟然武装劫夺,于理于法,都难辞其咎。杜钢建在一次会上的发言以"官抢民财,法理难容"为题,是对这一事件的最好概括。
在这次"国有化"事件中,延安、榆林两市被剥夺的民有资产约达70亿元,涉及一千多家企业,上万投资者。这种野蛮无理的掠夺遭到了包括无数农民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强烈抵抗。他们集体向陕西省政府请愿,到北京上访,要求制止榆林、延安两市的不法行为。北京经济学界闻讯后,愤而行动,于2003年6月29日在香格里拉饭店举行"中国市场经济论坛"第67次会议,主题就是"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陕北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地方政府违背中央政策,非法剥夺民有企业的概况,于光远、朱厚泽、高尚全、吴明瑜、何伟、保育钧、茅于轼、萧灼基、晓亮等16位专家学者发言,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要求。他们认为,发生在陕北的事件是非常严重的,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给予高度关注;同时也希望民有企业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冷静理智地依法办事,不要有过激行为。会后,何伟、茅于轼、保育钧、晓亮、杜钢建、顾海兵等6位专家于7月1日、18日,8月31日三次上书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要求人大常委会尽快派人调查,纠正地方政府强行接管油田和抓捕公民等违法行为,保护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许多媒体也积极介入,报道这一事件。早在2003年3月31日,《工商时报》就披露了子长县安塞县强制接收民营油井的情况。接着,4月11日的〈法律服务时报〉,6月1日的〈法制日报〉,6月18日的香港〈大公报〉,6月28日的〈财经时报〉,7月2日的〈经济参考报〉,7月3日的〈光明日报〉,7月4日的〈人民政协报〉,7月28日的〈中国经济快讯〉,8月5日和9日的〈财经〉,8月23日的〈南风窗〉,9月25日的〈经济时报〉,都报道了这一事件,揭露了陕北地方政府对民有石油企业的掠夺。英国的〈经济学家〉和〈金融时报〉也在7月10日、14日先后作了报道。
在此期间,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室曾主持一个有陕西官员和投资商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双方意见分歧,无法统一,结果不欢而散。
面临巨大的压力,陕西省政府于7月10日召开了由省长贾治邦主持的紧急会议,决定将"无偿收回原则",改为"给予适当补偿"。但后来确定的补偿标准太低,日产一吨的油井只补偿38万元,大约相当于实有资产的20%。以孔祥公司为例,中石油的长庆局曾经开价3.2亿元准备收购,而补偿价仅为七千多万。这么低的补偿标准,投资者当然无法接受,他们继续上访。地方政府采取的还是强力威逼的办法。任广明拒不接受补偿,就被关押了31天,最后是戴着手铐在"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才得到释放。冯秉先也是关了35天,被迫在作了包括接受补偿在内的三条保证具结之后,才被放了出来。这两人都是在北京上访时被押回陕西的。其他上访者也都被加上"非法上仿"的罪名,遭到扣押、追捕。
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在当地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有一位在1953年入党、现已75岁的农民,他自己虽然没有在油井投资,但仗义执言,对政府的所作所为提出批评,就被抓起来关了半个月,他一出狱就退党了。
民有油井被接收后,被并入各县的钻采公司,靖边县派一名副县长任钻采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从各机关抽调160名干部到钻采公司。其他各县钻采公司所兼并的民有油井,也多被当地官员和他们的亲朋好友把持,许多油井管理混乱,生产下降,污染加剧,腐败丛生。
众多投资者对于地方政府的非法掠夺是很不甘心的。2004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写进宪法第十三条,《行政许可法》将在7月1日实施,这使民间投资者加强了维权的意志和信心。他们再次来到北京,请求理论界给以支持,聘请律师代理他们状告陕北政府,决心将维权运动进行到底。本文开头时介绍的第73次中国市场经济论坛,就是这个维权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论坛召开前后,7——11月,〈中国商报〉、〈亚洲周刊〉、〈中国经营报〉、〈深圳商报〉、〈经济参考报〉、〈中国企业报〉、〈中国财经〉、〈青年参考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新闻周刊〉、〈了望东方〉、〈网易商业报〉等十余家媒体,发表了三十余篇文章,对这个"国有化"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抨击地方政府的掠夺行为。10月8日,靖边县的石油投资者在县城夏都宾馆召开民营石油投资人维权诉讼代表大会,选出诉讼代表和理事工作机构,通过了〈靖边县民营石油诉讼代表章程〉,准备进行持久的维权斗争。
为了应对投资者的维权活动,地方政府煞费苦心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靖边县在2004年10月中旬成立了规模庞大的"靖边县石油行业清理整顿善后工作领导小组",除6名组长副组长外,组员达60人之多。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在县宾馆设办公室,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另有16个工作小组,由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派人组成,专责对付16个"原石油投资诉讼人员"。此外,还建立群众工作队,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油区乡镇,"教育帮助群众走出误区,拒绝参与非法组织的任何活动"。涉油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群众工作队,"逐家逐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劝阻群众不要上当受骗"。另组建驻京工作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在北京的有关工作。油井比较集中的青阳岔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4人,成员30人,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另建立群众工作队,10个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做10个村委的工作。
地方政府如此大张旗鼓、兴师动众地对付民间的维权活动,预示了这场维权运动的前途险恶,未可乐观。国有化造成了三败俱伤的局面:投资者固然损失惨重,中石油公司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地方政府更是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经济倒退,税收减少,还带着投资环境不良的坏名声。真是何苦来呢!
被剥夺了投资权益和自有财产的企业家和农民,是带着失望和愤怒进入2005年的。在这新的一年里,他们的维权斗争能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令人满意的结果?对此我不抱奢望。但我从有关这一事件的三大本材料里,感受到了它的严重意义。它不仅牵涉到民有企业在西部地区的命运和西部大开发的前途,也反映出政治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强烈地感觉到,我有责任为被剥夺者呐喊。所以根据手头的资料,将事件的整个过程和维权活动的情况,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呼吁社会关注这个运动,希望有关地方政府能正视自己的愚蠢行为给人民和国家所带来的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同时也要求中央政府重视这种暴力劫夺民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并进行严肃的处理,为民有企业讨还公道,挽回影响,以利于西部大开发的推进。
200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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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地方
2008-07-02 15: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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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各位你们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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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网友
2008-07-02 15: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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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各位你们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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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网友
2008-07-02 15: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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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网友
2008-07-02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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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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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民主社会里,政府确实要维护好声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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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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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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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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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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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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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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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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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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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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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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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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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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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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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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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民主社会里,政府确实应好好维护自己的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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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伟威
2007-07-21 1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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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看不惯5994
2007-02-21 18: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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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权力来于枪杆子,;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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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看不惯5994
2007-02-21 18: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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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权力来于枪杆子,;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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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看不惯5994
2007-02-21 18: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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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权力来于枪杆子,;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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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看不惯5994
2007-02-21 18: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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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权力来于枪杆子,;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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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天外飞神
2005-04-12 2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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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发展了,大街上有几个不染头的,真的,我认为的确无所谓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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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匿名网友
2005-04-12 2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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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干部倒行逆施无法无天,积聚民怨民愤,这是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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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铁丝
2005-04-07 21: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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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形象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高低、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关系到党的发展前途的大大大问题,是要靠千万个基层党组织和千万个党员干部来具体体现的。从杜兄的文章看,靖边县委县政府的党员干部们却把党的这面大旗挥着挥着就变成了狗皮膏药!为何?如果他们不是党员不是干部,那他们就是不折不寇的强盗,因为那样他们就不具备掠夺别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现有的有明显缺陷的政治体制已根本无法适应现实经济、文化社会正常发展的基本要求!这个革不改是不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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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匿名网友
2005-03-02 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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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陕北民营油井被政府强行夺走,读者感到十分痛恨,在改革年代陕北政府还那样做,说明政府官员以及贾治邦无视党纪国法,开历史倒车,不顾人民死活为自己终饱私囊创造条件,为市县两级政府官员搞腐败捞油水大开绿灯,就一个钻采公司经理按排一个工人就要吃红包3万元,外出看病花医疗费400万元,大量征用农民土地盖楼堂馆所,盖家属楼从中捞好处,市县领导随便报费用,美其名悦搞石油整动,不如说给他们捞钱财创造了一快好田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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